工商時報【何英煒、呂雪彗╱台北報導】

自從公路法1月6日修正之後,大幅提高Uber分享共乘車輛的罰則,目前共開出11張處份書,處份書上明白寫明勒令Uber歇業。Uber台灣表示,將於下周五(2月10日)日起暫停Uber在台灣的相關服務。

交通部長賀陳旦昨天表示,他樂見Uber與台灣業者合作,能夠在台落地,做好納稅、納保險及納管「三納」原則,帶給乘客好的服務,但不希望走到把Uber趕出台灣的絕路。

還有一篇:

四年前Uber進入台灣市場,該公司表示,看到願意擁抱創新科技的合作駕駛與乘客的數目不斷成長。期間,Uber成功將服務拓展到四個城市,包括台北、台中以及高雄等地。

Uber認為,該公司合作駕駛針對大眾運輪系統所無法到達的外圍城市地區,提供便捷且安全的交通選擇。到目前為止,台灣消費者已經藉由Uber車輛分享平台獲得1,500萬趟的搭乘服務。

Uber強調,在與政府溝通期間,Uber已經與財政部表達樂意遵從跨境電商法案、支付營業稅,而且已經與保險公司合作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並提出與計程車業者合作的努力,也承諾與在地的計程車業者合作。

針對政府,Uber也不客氣的指出「政府日漸遠離擁抱創新和21世紀交通與運輸趨勢」。Uber表示,Uber合作駕駛辛勤工作,而且是普通市民,卻因為提供乘客安全的搭乘服務而面臨前所未有的重罰。Uber無奈表示「可以理解交通當局需要執行新法規的壓力」。

交通部長賀陳旦昨在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勒令歇業的處分必須要看過去違規事實是否已經達到法令上要求勒令的條件,他呼籲有技術優勢的服務業者,能夠在台落地,並做好納管、納稅、納保險,帶給乘客好的服務,而其他相關業者也可與Uber合作,

「我們樂見合作,但需要在符合法規的前提之下」,他希望相關業者朝先進技術和Uber合作,拓展自己乘客也讓服務升級。

至於對Uber開出勒令歇業罰單,是否意味即將把Uber趕出台灣?賀陳旦「不希望事情走到那一步」,仍希望雙方能把握溝通機會,「大家不要走到絕路」。

在此困境之下,Uber相信需要重新思考另一路徑。因此,宣布將於下周五,2月10日起暫停Uber在台灣的車輛分享媒合平台服務,但是仍希望能重啟和政府的對話,「希望在蔡總統領導下,讓創新交通與運輸科技在台灣得以發展並且茁壯」。

Uber形容「這是個很艱難的決定」,該公司也了解這對合作駕駛的衝擊,Uber對合作駕駛表達衷心的感謝,希望在可見的未來,再度以創新科技服務他們。

美國叫車服務公司Uber在美洲、歐洲、亞洲及澳洲地區拓展事業版圖屢受阻,不僅遭到傳統計程車司機的強烈反對,也面臨司機背景過濾、乘客安全保障疑慮,以及稅務和非法營運等法律問題。

Uber二○一○年在舊金山上線並迅速拓展到百餘個國家,但爭議及風波不斷。北美、歐洲及台灣都曾出現計程車司機怒斥Uber搶生意的大規模抗議活動。Uber對此澄清,自稱並非計程車行形式的交通公司,而是媒合駕駛與乘客的平台。

Uber因加盟的司機和車輛牴觸各國對計程車業者的資格或稅務規定,在英國、法國、西班牙、比利時、葡萄牙、南韓、德國和新加坡陸續遭法院裁定違法營運。

除了交通的問題,北美、歐洲、印度等地都發生過Uber駕駛攻擊、威脅或性侵乘客案件的案例,讓乘客安全蒙上陰影。

幾天前Uber還因在美國招攬新司機時誇大收入數字,付出兩千萬美元和解金給聯邦貿易委員會(FTC)。

此案是因為FTC接獲投訴,指Uber聲稱旗下司機在紐約和舊金山年收入平均超過九萬和七萬四千美元,涉嫌誇大不實。FTC指出,實際數字分別是六萬一千和五萬三千美元。

再來一篇:

Uber昨宣布十日起在台暫停服務,合作司機叫苦連天,支持的乘客也紛紛上網發起「抵制小黃」;計程車業者則「期待已久」,盼愛用Uber的民眾冷靜看待,「在台灣土地上就該合法賺錢、合法納稅」。不過台北市計程車駕駛工會理事長鄭力嘉也提醒,Uber只是宣布暫停服務,並未撤出台灣,下一步要怎麼走,恐仍要觀望。

曾開兩年Uber的阿凱,在去年Uber降價後退出,改開租賃車合法營業,他認為,Uber降價後扣除油錢等基本開銷不敷成本,加上在台不合法,公司雖聲稱會幫司機繳罰單,但當時就很擔心若突然撤資,罰單要找誰付?果然現在就有司機開始擔心罰單須自繳。

阿凱認為,Uber四年來沒人管、司機持續被吸血,交通部開出的納稅、納管、納保險早就該做了。

廿七歲小偉,本業在台北永和開健身房,兼職開Uber約四、五個月,他認為,Uber對司機來說既方便又能賺外快,每周跑三、四天,每天接七、八人,每月就多三萬元收入。如今沒Uber可開,或許有人會想轉入計程車業,但他並不想,「要我考職業駕照沒問題,可是誰想把自己的車漆成黃色的?」盼交通部與Uber繼續協調,Uber也有助於提升計程車品質。

昨新聞一出,網友紛抱怨「還我Uber」、「Uber的素質比計程車好太多了」、「支持Uber,坐過都不會想叫小黃,舒適又方便」、「以後拒坐小黃」,甚至擔心計程車又要漲價。但也有網友認為不應以偏概全,Uber應該繳稅且司機應有職業駕照,並希望台灣能有更多空間容納共享經濟。

鄭力嘉則表示,Uber若不願合法,本來就不應存在台灣,紛喊抵制小黃的網友應冷靜看待,「在台灣土地上應合法賺錢、合法納稅」,Uber是一個違法公司,怎可邊賺錢邊未合法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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